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11.01.2017  01:36

各单位:

寒假将至,请从创建“平安校园”,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结合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寒假期间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假期。     

一、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夕,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增强师生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冬季气温较低,外出旅行的师生员工要特别注意雨雪天气交通及道路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返家探亲、勤工俭学、社会实践、联系就业的学生离校前应在学院登记备案,有条件的要结伴同行,提高警惕,防止被抢、被偷、被骗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火,请各单位教育好自己的师生员工及子女家属。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在放假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检查的重点以防火、防盗及危险品、化学品等安全为重点,检查中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各单位规章制度到位、管理人员到位、检查记录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寒假校园安全。

三、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巩固网络宣传阵地

网络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强化校园网络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攻击、破坏网络系统和敌对势力利用网络系统煽动、制造混乱等。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控与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引导、早化解。

四、 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会同各学院、学生处、研究生处准确掌握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加强学生公寓的综合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禁违章用电、用火,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留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落实上级机关和学校关于留学生管理的规定,防止外来人员在留学生公寓住宿,引发事端。发现可疑人、可疑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保卫处。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校园稳定环境

各单位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必须建立用工档案,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流动人口进校园要与学校用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专人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学校已建成及修缮工程的验收、审计、拨付款项等工作,并对春节前有可能出现的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值班责任

      寒假是案件、灾害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和保卫处报告。各单位值班表(含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联系电话)须在1月16日前送保卫处办公室(办公楼B12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莲花街校区:67756110  67756393  67756119

嵩山路校区:67789110

 

保  卫  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