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168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权限移交

30.11.2021  19:47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冯军福

郑州落实“双减”政策又有新动态。11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目前,郑州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0%以上,全市168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分别移交给郑州市体育局、科技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68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完成移交

11月3日,郑州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和文广旅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调整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范围,确定了调整工作采取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推进方案。

其中:涉及游泳、篮球、拳击、中国象棋等80项内容列入体育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体育局;

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编程、机器人、创客、科学探索等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等内容,列入科技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科技局;

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演类等十余项非学历艺术培训等内容,列入文化艺术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目前,郑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完成了市级层面的权限移交。原属教育部门管理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的763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919家校外培训机构共1682家,分类移交给体育、科技、文广旅三部门。5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体育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21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31家);98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科技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82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16家);1532家校外培训机构移交给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实施监管(其中,“学转非”的658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874家)。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0%以上

截至目前,郑州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0%以上。年底前,郑州市教育局将紧盯“营转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的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快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性、规范化管理。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11月15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的通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用账户”,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进行监管,努力为家长守护好“钱袋子”,防范资金风险。郑州市发改委启动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的拟制工作,近日,《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出台,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1月29日起,验收合格可恢复线下培训

受郑州市疫情影响,11月7日起,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11月27日,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经审慎研判,从2021年11月29日起,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郑州市教育局重申,继续举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重新审核登记完毕(必须为非营利性)、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12月31日前,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

学科类转型为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在分类移交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前,对现有存量课时进行消课或退费,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待分类移交完成后,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按照转型后的培训范围进行招生和收费。

继续举办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

已注销、未递交申报资料或资料不完善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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