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长拒婚事 称女孩太漂亮容易被其他男人惦记

08.05.2014  17:47

核心提示:两三个月后,李志把她带回去见过一次家人,但没通过。李志的母亲周莲说,媳妇长得确实是漂亮,人又乖巧,但比儿子大3岁。女人长得太漂亮了,容易被外头的男人惦记。她担心儿子留不住这样的女人。

李志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一个高大帅气,一个漂亮乖巧,这样一对恋人,却遭到双方家长反对。为什么?男方家长说,她太漂亮了,守不住;女方家长说,他太小了,不可靠。

意想不到的是,男方犯盗窃罪后,检察官做工作,让他和家人重归于好,双方家长都同意了这门婚事。昨天,南岸区检察院宣布对其作出微罪不诉决定。

检察官当场告诫他,无论什么困难,都不是犯罪的借口,希望好自为之。

双方家长不同意

据介绍,26岁的李志比女友小三岁,他和女友是通过网络认识的,那是三年前的事。

当时,她正和一个做服装品牌代理的男子谈恋爱,另外还有开奔驰宝马的有钱人追求她。由于男友对她不好,李志虽然没钱,但长得高大帅气,且对她呵护有加,她对李志越来越关心,李志也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他们相恋了。

两三个月后,李志把她带回去见过一次家人,但没通过。

李志的母亲周莲说,媳妇长得确实是漂亮,人又乖巧,但比儿子大3岁。女人长得太漂亮了,容易被外头的男人惦记。她担心儿子留不住这样的女人。

女友的父母也不同意这门亲事,理由是李志年纪太小,不可靠,万一变心,把她年龄拖大了,到时就嫁不出去了。所以这边也是死活不同意。

入不敷出就去偷

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李志和女友就出去租房住。

李志曾经悄悄将自己那页户口偷出去,打算和女友登记结婚。但民政局登记需要主页一起,这个婚没结成。为了女友,李志一年多没和妈妈来往,偶尔打次电话,都是央求父母同意这门婚事。

去年底,女友怀孕了。由于她有过宫外孕,再不要这个孩子以后不知能不能怀上,两人决定保胎。女友没有工作,加上需要保胎,养家糊口的担子全落在李志身上。可李志每月工资2000元,月支出项有:房租650元、每周保胎600多元、小两口生活开支1000多元……

由于入不敷出,今年2月中旬女友怀孕3个多月时,李志回家向母亲要钱,周莲还是那句话:不给。尽管生米煮成熟饭,周莲还是想逼他们分手。

今年2月19日下午,李志来到重庆交通大学宿舍,准备去偷学生的东西时,被警察抓获。原来,2012年11月他就到该校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鉴定价值1900余元。这次他一去,学校保卫部门发现他像监控录像里的小偷,遂报案。

双方家长同意了

女友立即给周莲打电话。“儿子出事后,我才晓得她的好。她经常打电话关心我、关心李志。尽管她没钱,也从她父母给的保胎费中克扣出两三百元,喊我送到看守所,还说要等他出来。”周莲深受感动。

以前算是逼儿子去偷,我不能再逼他上吊了。”周莲有点自责。在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蕴嶙介入并劝说下,她同意了这门亲事。女方的父母也点了头。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释法

高蕴嶙称,李志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又有认罪悔罪表现,加上李志的母亲积极帮助李志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以前我市的盗窃案立案标准是1000元。今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数额有所提高。综合各种情况,检察院决定对其微罪不诉。

(本文来源:重庆晨报        责任编辑:詹邦洋) 新闻热线:0371-65901818 . ©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