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啦!2月17日,郑州63家货运企业、23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复工

11.02.2020  15:2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田育臣

2月11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月11日,该局印发了《郑州市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方案明确:郑州市班线、旅游客运企业暂不复工,复工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2月17日,63家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和230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复工。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遏制疫情扩散,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该方案。其中,方案对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做了以下安排:

一、经营性道路客运企业。班线、旅游客运企业暂不复工,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道路货运企业。原则上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于2月17日复工,确需应急防控需要提前复工的应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提交情况说明,得到当地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审批后方可复工。

三、其他交通运输类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二类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暂不复工,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另行通知;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于2月17日复工。

四、未停工和已复工的企业。未停工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以及因紧急运送应急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已复工的有关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复工复产条件进行自查,完善审核材料,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补充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相关材料。

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该方案规定,对于复工复产的道路货运企业,要根据视疫情变化确定货物运输经营区域,除保障性的应急运输外,原则上不向重点疫区开展营运,减少疫情传播机会。其中,驾驶员和押运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出车前、 收车后两次检测体温并登记备案;货运车辆至少每趟次消毒。

复工复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预约维修服务,合理安排作业任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对送修车辆要先进行消毒,一般消毒后应静置30分钟,再进行维修作业;除保障性的应急运输车辆外,原则上不接收重点疫区的车辆送修。其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每日上下班前测量体温并登记备案。

同时,复工复产的交通运输类企业,凡发现体温超过37.3度的,要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要求回家自行隔离观察,或立刻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对进入企业的非工作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 测温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在进行交谈沟通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即将于2月17日复工的郑州市63家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名单如下: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即将于2月17日复工的郑州市230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如下: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