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 你知道孩子为何哭吗?

05.05.2015  11:58

    刘运喜

  4月30日上午,柳州警方接到报警,一名女子因为被骂哭吓哭了孩子,被丈夫逼着给孩子磕头认错。“上跪天地下跪父母,叫老婆跪小孩算什么?”一名围观市民愤愤不平地说。“你这样做涉嫌虐待家庭成员,是违法行为,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民警处理过不少家庭纠纷,如此匪夷所思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上。(5月4日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孩子吓哭了,丈夫竟逼着妻子磕头认错,真是匪夷所思,荒唐可笑!丈夫也不想想,妻子为什么会哭,孩子为什么会被吓哭?一切都是因自己的粗暴行为引起!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辱骂,妻子会哭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暴行吓着孩子了,孩子会哭吗?可见,吓哭孩子的真正罪魁祸首,不是被骂哭了的妻子,而是凶相毕露的自己,是自己的暴行让孩子感到了恐惧,感到了可怕,感到了不安。所以,笔者决定送这名男子一个外号:“家暴男”。

  家是爱之巢,情之依,是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是温馨的港湾。家人相处,应当表现温柔可亲、温馨可爱、温情绵绵。妻子本应是丈夫爱护、呵护的对象,而不是发泄情绪的出气筒。男儿有本事到外面去,可以干大事业,建大功名,却不要在家里逞强,在家人面前耍威风。

  尊重妇女、儿童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精神之一。作为丈夫,作为父亲,应当勇敢地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拼搏进取,为妻儿创造幸福的生活,当好他们的保护神。努力使自己成为家庭中永远不倒的顶梁柱,成为妻子依靠的臂膀,成为孩子敬仰的偶像。

  妻子找工作不顺,作为丈夫,理应给予安慰,给予关怀,给予帮助,共同分析原因,共同寻找对策,怎么能随随便便生气,嫌妻子不中用,进而大骂不止呢?作为丈夫,怎能在家中称王霸道,对妻子施暴,任意打骂呢?

  男女平等,民主自由,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爱,是我国社会主义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准则。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当从男女平等开始,从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始。

  孩子被吓哭了,妻子何错之有?有错的是自己,而非妻子!必须知道,妻子不是丈夫的私有财产,不是丈夫的出气筒,不是丈夫可以奴役的对象!家暴男,你现在该知道孩子为何哭了吧!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