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家暴无奈报警:老婆是摔跤运动员 一推一个跟头

07.01.2016  09:30

在人们通常的认知中,家暴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和孩子,但丹东近期两起家暴案例,男性成了“受害者”。

2015年10月,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和老人,辽宁省出台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警方表示,男性如遇家暴,也应报警求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暴力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前几日,丹东振兴区汤池派出所接警,打电话的男子声音听起来愤怒又委屈:“我被家暴了,老婆和丈母娘、老丈人合起伙儿来打我,警察能不能管他们?”

报警的是附近的村民张平,河南人,经人介绍与现在的妻子李丽结婚。婚后两口子一直和李丽父母住在一起。张平夫妻平时感情还行,但是因为他对家里的活不上心,时常也发生争吵,有时甚至还会动手打架。

事发当天,张平家里的农活得赶紧做完,可张平觉得自己平时也很辛苦,就没有管劳作的妻子和岳父岳母,自己找人打麻将去了。

因为这件事,张平夫妻又一次爆发了冲突,妻子一冲动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张平还没来得及“反抗”,随后回家的岳父岳母也开始对他进行“群殴”,岳父甚至还拿斧头,打了张平的胳膊。幸而,张平的伤不是很重。

可是,他们辖区内另一名男子刘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刘刚身材瘦小,妻子赵欣曾是一名专业的摔跤运动员。

当初两人结缘,刘刚非常欣赏赵欣大大咧咧的性格。可是现在刘刚觉得,自从他们两人开了一家烧烤店,妻子就“变了”。

原本两口子守着一个小店,雇了几个服务员,觉得当小老板的滋味儿还挺好,可是因为客人不多,只能辞退了服务员,里里外外都是自己忙活。而妻子只是坐在店里收个款,还动辄在外人面前对他呼来喝去。刘刚心里也不舒服,一来二去,夫妻间的口角就变成了“全武行”。

刘刚说,每次和妻子爆发冲突,他都是吃亏的那个,“我是真打不过她,她一推我就是一个跟头。”

刘刚本也想过离婚,但是女儿还小,总想着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只能每次两口子爆发冲突的时候,报警找警察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