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92家单位社保欠费 社保局发黄牌警告

21.04.2016  08:43

  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近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向192家长期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警告,欠费单位若不能在本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接下来将面临加收滞纳金、1-3倍罚款、划拨存款账户等处理。

  按照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每个用人单位依法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是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保证。为保护参保职工利益,社保欠费单位需于4月30日前到汝河路86号院郑州市社会保险局6号楼430室社会保险资产追偿处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社保局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