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河南省结核病国际联合实验室等40家单位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06.07.2016  13:33

豫科外〔2016〕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省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资源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河南省科技厅在各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与研究,同意认定河南省结核病国际联合实验室等40家单位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请各有关单位扎实工作,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成效,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真正成为技术领先、人才聚集、示范引领的国际化平台。
      特此通知。

      附件: 新建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