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换)发及变更郑州市磨之都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15.10.2014 21:4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有关《审查细则》、《食品添加剂审查通则》规定,经现场审查和产品检验,郑州市磨之都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符合核(换)发及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现将企业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已具有营业执照的郑州市磨之都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的24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发证条件,准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1)。
二、只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郑州市煌煜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的19个单元的产品生产条件符合相关规
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经生产许可检验合格并获得品种明细副页后,准予生产销售(见附件2)。
三、郑州年丰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的18个单元的产品符合换证条件,准予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3)。
四、郑州市帅龙红枣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5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变更条件,准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4)。
附件: 1.河南省2014年第37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已办理营业执照).doc
2.河南省2014年第37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doc
3.河南省2014年第37批符合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4.河南省2014年第37批符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2014年10月11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10.2014 21:46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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