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延)发及变更河南康美茶制品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11.07.2016  13:43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有关《审查细则》规定,经现场审查和产品检验,河南康美茶制品有限公司等70家食品生产企业符合核(延)发及变更生产许可证条件,现将企业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河南康美茶制品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的26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发证条件,准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1)。

二、河南奥乐康食品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的39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延续条件,准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2)。

三、正阳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5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变更条件,准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3)。

所有获证企业应完整保存、依法使用相关证照,并妥善保管所获副本的明细表。


附件:1. 河南省2016年第22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2. 河南省2016年第22批符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3. 河南省2016年第22批符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