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伦等7家企业涉嫌操纵镜片价格被罚1900万

30.05.2014  10:1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宣布,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博士伦、强生等洋品牌和1家台资眼镜镜片企业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违反了中国的反垄断法,其中5家企业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据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查,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

发展改革委称,涉案企业限制了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达成并实施了销售镜片的价格垄断协议,达到了固定转售镜片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效果,排除和削弱了镜片市场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相关镜片价格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分析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对此有专家指出,对比国外的反垄断罚单,中国监管部门反垄断开出的罚单绝对金额较低,在继续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净化市场氛围的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将反垄断之剑指向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消费领域,保护公众权益。

反垄断下一棒打向谁?

同样垄断:5家受罚,2家“幸免”

据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涉案企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下达。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2家涉案企业,被依法免除处罚。

上海市商业流通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分析认为,此次发改委举起反垄断大棒、向违规企业开出罚单,显示了国家在反垄断方面绝不手软的决心,具有明确的警示效用,不仅能降低眼镜镜片的价格,还对其他市场的企业具有威慑作用。这也是继发改委对64家银行分支机构处以8.25亿元经济制裁之后的又一新动作。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在乳粉反垄断处罚中“幸免”的惠氏、贝因美、明治一样,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豪雅、卫康,被依法免除处罚。

直接或变相维持转售价格涉嫌纵向垄断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等专家认为,这些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嫌纵向垄断。

相对于以价格联盟为代表的“横向垄断”,公众对“纵向垄断”尚显得有些陌生。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刘春泉说,在此前的乳粉反垄断案以及茅台、五粮液反垄断案中,也曾涉及“纵向垄断”的概念。

威慑作用有待提升下一棒打向谁?

多位专家介绍,对比国外的反垄断罚单,中国监管部门反垄断开出的罚单绝对金额较低,在继续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净化市场氛围的同时,还要将反垄断之剑指向一些消费者长期以来诟病的领域,保护公众权益。

刘春泉指出,进口汽车“零整比”畸高,我国现行的汽车售后服务和零配件销售的模式早已在欧洲被明令禁止,监管部门的表态却依然是“要调查”“要研究”,至今没有实质性动作;消费者对通讯企业的垄断行为不满已久,流量月度清零、收取漫游费用、携号转台迟迟难以在全国推广等问题进展缓慢,监管部门所述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积极整改”,消费者感受不明显……

他建议,在继续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应尽快将反垄断大棒指向饱受消费者诟病的领域,净化市场氛围,规范商业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