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过期药将交企业回收

17.10.2014  09:46

  记者蒋臻罗韵姿实习生黄景辉市民家中的过期药品怎样处理?市食药监局将与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合作,开展回收活动。针对近日民进党市委委员李志华建议加强监管过期药品一事,市食药监局表示,该局对过期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的处理方式并不一样,且已要求药店的计算机系统“锁定”药品有效期,对过期药品将自动锁定及停售。而南都记者走访发现,有药店处理过期药仍存漏洞。

  建议医院和大药店设回收点

  近日,民进党市委委员李志华就通过市政协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应加强对过期药品的监管。称过期药品已经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危害性常常被忽视。

  “目前尚未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但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监管,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引和监督机制。”

  因此,李志华建议,希望监管部门提醒市民不要随意丢弃家庭过期药品,避免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同时,在医院或部分大型药店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固定回收点”,鼓励市民将家庭过期药品放进固定的“回收箱”,监管部门定期回收并统一销毁。

  此外,他还提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增加监管回收过期药品职能、投入专项资金监管;设立过期药品回收基金,补助回收企业和有关部门。

  走访诊所规范药店有漏洞

  那么江门市场情况如何?近两日,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小诊所和药店,发现诊所多开始规范化,但有药店尚有漏洞。记者从五邑大学医务所获知,一般药品和常用药品很少出现过期的情况。“五邑大学的医务所是非营利性的机构,对于一般性常用的感冒药之类的药品,每个月都是有计划申请的,用药情况基本稳定,很少有过期药品。”

  据蓬江区一私营药店的店员称,药店会定期盘点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半年以内到期的药品都会下架或停售退货,至于过期的药品,药店会自主处理,另外厂家也会回收。”

  而当记者问药店是如何自主处理过期药的,该店员忙称不知情,“一般都是药店老板处理的。”

  部门将回收家庭过期药

  过期药品该如何处理?记者从江门市食药监局获悉,目前,该局对于过期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的处理方式并不一样。其中,普通药品由医疗机构和药店自行按规定销毁,而属于特殊管理药品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则须由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市食药监局将派出人员监督销毁。

  此外,该部门已要求每一家药店的计算机系统对药品有效期进行跟踪,对接近失效期的将给予预警提示,对超有效期的将自动锁定及停售。

  而对于市民家中的过期药品,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会与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合作,开展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活动。

  知多D

  根据《药品管理法》,过期药品属于劣药,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家中过期药将交企业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