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01.12.2014  19:08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农大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校、依规办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建设全国一流农业大学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1日-20日。
  四、活动内容
   1.在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在国家宪法日同步开展的宪法学习日活动,以此为契机开展宪法教育活动。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宣传展板、文艺活动等方式,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法律专业师生要积极开展、参加宪法和法治教育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2.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结合依法治校、依规办学、规范管理的实际,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展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师生自愿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此活动由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截至2014年12月20日。三是组织师生收看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 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电视专题节目。
   3.鼓励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深入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团日活动等,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要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的组织工作,作为近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部署,认真落实。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和效果,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六五”普法、依法治校创建等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关的评价考核体系。
   2.创新形式,全员参与。 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师生参与互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保证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全体知晓、全员参与。
   3.务实宣传,深化内涵。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利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时机,认真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拟开展的活动有创新、有特色的,可以提前报党委宣传部,宣传部将视情况组织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校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