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电影产业促进法座谈会举行 王晨出席

23.02.2017  22:36

宣传贯彻电影产业促进法座谈会2月17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并讲话。

会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办。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主持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童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涛、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炤,以及中宣部文艺局局长汤恒等出席会议并发言。

王晨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立法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加强文化立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电影产业促进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为我国电影产业的健康繁荣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王晨指出,要贯彻实施好电影产业促进法,充分认识制定实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大力推动法律的宣传普及,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电影产业促进法得到有效实施。

柳斌杰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是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第一部法律,它的制定为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它所确定下来的一些制度和原则为即将出台的文化产业促进法提供了示范并积累了有效经验。要通过这次座谈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内容和意义,推动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

童刚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文化立法领域的一次突破,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座里程碑,对于促进电影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为配合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今年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和资源增强其知晓度和影响力;组织学习培训,在系统内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电影管理条例》的修订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在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保障下,总局将持续深化电影产业供给侧改革,从“高原”向“高峰”奋勇攀升,努力打造更加繁荣、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扎实推进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座谈会上,中影股份公司董事长喇培康、光线传媒公司董事长王长田、编剧刘震云、演员徐帆、清华大学教授尹鸿等业界人士从不同角度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建议。他们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为电影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今后更有信心推出电影方面的精品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