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座谈会

22.11.2016  17:02
  11月18日,许昌市教育局、市民办教育协会在鄢陵县外国语小学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座谈会。各县(市、区)主管民办教育副局长、社管办主任,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副会长参加会议。会议由许昌市社管办主任徐俊亭主持。      许昌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付永桥传达了11月15日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在郑州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座谈会”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敏要求全省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苦练内功、加强交流的讲话精神,解析了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胡大白从分类管理、合理回报、物权、治权、义务教育五个方面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过程。      徐俊亭对新修法部分条款进行了法律解读,并针对如何办好民办教育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二是要坚定办好民办教育的信心,三是要加强对新修法的宣传,四是创新性办出特色民办学校。      许昌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现超谈了新修法给民办教育带来的学校、师生权益等方面法律保障。各县(市、区)主管民办教育的领导也纷纷谈了对民办教育新修法的认识。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是为了促进我国民办教育更加规范、更加健康地发展,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要正视变革,迎接挑战,加强管理,提升质量,推动许昌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许昌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做出应有贡献。      (许昌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