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余热义务普法宣传 服务群众彰显法治精神——张俊荣开展义务法制宣传活动侧记

08.05.2014  12:34
       

张俊荣,女,60岁,退休工人,现任商丘市睢阳区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队长。

1996年,出于对戏曲的热爱,张俊荣参加了石登高(全国先进工作者)组织的睢阳区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任法制文艺宣传队队长,2007年任睢阳区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队长。17年来,作为一名退休干部,一名民间法治文艺工作者,张俊荣孜孜以求,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激昂的斗志,把余热奉献给法治文艺宣传这项崇高的事业,先后获得省、市、区法制宣传教育等多项荣誉,并多次受到各级领导接见。

自编自创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张俊荣根植豫东大地,突出地方特色,发挥个人专长,先后创作了戏曲小品《三子不孝》、《好媳妇》、《新三子争父》,快板书《三子不养妈》、《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话剧小品《千万别吸第一口》、《打伤人之后》,坠子《构建和谐树新风》、《生男生女都一样》,琴书《小小芝麻官》,群口相声《烧饼麻糖》、《咱们说说土地法》等一大批源于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广受群众好评。其中,话剧小品《千万别吸第一口》、群众快板《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在2003年7月中原禁毒万里行活动在全省播放,张俊荣也被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局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不辞劳苦,常年奔波在法治文艺演出第一线。张俊荣带领睢阳区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这支由不同岗位离退休同志们组成的队伍,自编自导自演自购器械,不畏严寒酷暑,披星戴月,活跃在商丘市区的广场、公园、车站、夜市、乡镇学校、庙会、集市、田间地头等人群密集处,为群众带去法律知识,带去欢乐,成为商丘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据不完全统计,17年来,这支队伍共演出2000多场,受教育群众数十万人。

普法先行,兼顾义务调解为民解忧。宣传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也是张俊荣他们的工作重点。多年来,他们开展了宪法、土地、税务、水务、交通、计划生育、信访条例、反邪教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并在国家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在“非典”时期,编排“抗击非典”专场演出;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带领队员们捐钱支援灾区人民群众;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举行了多种形式的法治演出,广受各级领导好评。在开展演出的同时,张俊荣义务为群众调解纠纷,十余年来,经她调解的民事纠纷达几百件,调成率100%,因此,她被群众亲切的誉为“开心锁”、“连心桥”、“灭火器”。

张俊荣通过不懈努力与追求,实现了退休不退岗的人生价值,她经常说“只要群众高兴、社会和谐,我愿把有生之年奉献在法制宣传第一线,直到生命终止,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