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21.03.2017  00:39
      3月1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会上,省水利厅厅长李柳身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省长陈润儿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按照方案,2017年年底前河南将全面建立河长制。会议指出,建立河长制对加强资源保护、改善流域生态、推进文明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贯彻中央精神尽快抓好落实:一要健全机构。结合河南实际,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其中,全省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1839条河流(含湖泊、水库),以及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沟)都将设立河长,黄河、伊洛河、淮河、卫河、唐白河、沙颍河等6条主要河流设省级河长。二要突出重点。各级河长要着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三要严格监督。建立河长制的各条河流需按时发布水质状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从2018年起对各级河长制工作开始考核。四要加强协调。省里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由省水利厅牵头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来源:省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