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采纳审计机关建议 完善配建公租房管理规定

18.10.2017  04:23

近日,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市领导对审计专报的批示,积极采纳审计机关建议,从完善管理规定方面入手,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的会议纪要》等文件,确保公租房配建工作管理到位,确保安居工程取得惠民实效。

针对因公租房配建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导致后期验收和交房环节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安阳市住建局及时组织召开了市区的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配建公租房管理问题专题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完善了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和措施,出台了《关于加强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的会议纪要》(安棚阅〔2017〕1号),对详规审批、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预售许可证、办理首次登记、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等6个阶段的工作流程及各相关部门每个阶段的工作管理责任作出了进一步地明确和规定,确保了配建公租房全程管理无漏洞。

针对开发商不重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不建或缓建、应缴未缴易地建设资金等突出问题。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的通知》(安住建〔2017〕92号),该通知文件对配建公租房建设标准和易地建设缴费标准作出具体要求;对开发商与政府部门签订的《配建公租房协议》和《缴纳易地建设资金协议》的具体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开发商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首次登记、竣工验收等手续与配建公租房建设相挂钩,确保市政府提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优先开工、竣工,优先配套,优先投入使用”的要求落到实处。

上述文件的出台,有效地弥补了商品房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原来政策规定的漏洞,进一步地明确了政府、企业之间的配建责任及工作关系,促进了商品房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有效落实,为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更多家庭群众提供了政策保障。(段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