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将审计整改落实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30.11.2015  18:18

社会各界对屡审屡犯的问题特别关注,《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对加大整改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除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外,还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

2015年10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布署全省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时,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行政权力监督情况”的一项内容,纳入了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中。考核内容为“河南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项目”、“2013年度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和“河南省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项目”等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考核方式为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党外人士、媒体记者组成的考核组,现场查看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文书的整改落实证明材料。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或通报,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考核过程中,党外人士对考核工作认真监督,媒体记者及时报道了考核情况,考核工作得到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