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审计局:用“四个规范”提升审计质量

28.10.2015  11:02

为认真落实省厅提出的  “审计质量年”各项要求,鹿邑县审计局加强全局审计人员的学习和教育,让执法者先懂法,从而熟练掌握审计法律法规,提升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好审计免疫监督职能,开展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用“四个规范”促进审计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是规范审计标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加强国家审计准则的学习和运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审计中执行统一标准,减少审计人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二是规范审计程序。要求各业务部门、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在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召开好审计进点会,对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工作,使依法依程序开展审计成为新常态。

三是规范审计言行。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忠诚、公正、廉洁、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打造高素质的审计队伍。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审计行为,使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等符合法定要求。

四是规范审计责任。加强审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意识,思想上坚守“红线”,行为上恪守“底线”,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使廉洁审计的要求真正融入到日常审计工作中。(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