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审计局提建议促工作学习实施细则

25.08.2014  18:35

为更好地学习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制定出台我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8月20日省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召开六个地市和县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座谈会,会上各地市的同志对照《实施细则》,谈到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领导机制、计划管理、审计方式、部门配合、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问题,并汇报了各地市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开封市审计局经责办主任刘齐心同志汇报了开封市委市政府近年来为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封市先后出台《开封市领导干部离任事项交接办法》、《开封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等文件,今年该市审计局又将审计报告复核的关口前移,对经济责任审计征求意见稿开始审核,严把质量关。就学习《实施细则》中遇到的如: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如何审计、政府设立的开发区高规格配备的领导干部及由市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的超过一年有独立经济活动的临时机构有谁审计、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谁制定等情况提出疑惑,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队伍建设、相关制度的制定及先进地市学习培训向省厅提出建议。在座谈会上郑州、许昌经责办负责人谈到他们在计划管理制定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数据库建立、结果运用上好的做法及经验,对下一步出台全省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很好的建议。

省经责局副局长耿红丽讲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使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在工作中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把症问脉,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大对《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大家对照细则提出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的对策和建议,使得下一步出台全省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文件更加完善。在工作中开封市审计人员将对《实施细则》的新内容、新要求、深刻领会尽快掌握落实,以推动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