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审计局实行“四公开“打造阳光审计

17.11.2015  09:54

为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审计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2015年以来,洛阳市审计局结合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实行“四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审计”。

一是公开项目计划。年初通过书面发函至各市直单位征集审计项目计划,充分征求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计工作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贴近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并在局外网上公布全年审计项目计划。

二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精简工作流程,将审计进点前、审计进点时、审计结束后,各项工作制成流程图,在被审计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审计公告,告知审计内容、审计纪律及监督电话等,确保审计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三是公开权力清单。该局在门户网站上“”出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详细公布了审计的3类16项行政权力。每项清单内容都包括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主体等基本要素;防止审计错位、越位和缺位,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四是公开审计结果。将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让公众全面了解利民、惠民资金的使用情况,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也促使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