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审计局完善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10.11.2017  00:27

登封市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了《登封市审计局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并报送登封市审计局党组和市纪检委。

该制度有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认真履行职能。该部分规定,审计局依据组织部委托按计划开展审计项目,在审计中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作风廉政建设,增强依法审计的自觉性,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审计结果运用效果,促进被审单位建章建制。第二部分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登封市经济责任审计文书范本>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程序上做出全方位的规范。第三部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指出,目前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不足,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与任务的矛盾突出。第四部分是下一步工作打算。提出,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量力而行,积极进取,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增强审计定责的精准性。(景亚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