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审计局“四个坚持”促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22.03.2016  17:57

 

        汤阴县审计局始终把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审计工作质量和树立审计形象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的良好局面,较好地促进了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边审边改。将日常审计工作和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审计、边规范、边整改、边提高,帮助被审计单位强化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坚持督导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定期督查制度。对审计结论执行超过三个月扔未整改的,建立督查台账,上报县政府督查办。在每年的人大工作报告中反映投资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对一些难度大、确实不能一次整改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力求从体制机制方面查找原因妥善解决。

三是坚持约谈提醒整改。对审计查出的一般问题,由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被审计对象存在的违纪违规苗头予以提醒报警,把违纪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坚持移送整改。对重大违纪违规和审计机关不是执法主体的问题,坚持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