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审计局六项措施完善规范投资审计

12.10.2017  02:24

今年以来,舞钢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投资审计,针对舞钢市投资审计工作存在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投资审计覆盖面较低、部分投资审计项目质量不高和审计结果运用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学习贯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

二是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依法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认真履行工程结算审计法定职责,促进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提高投资绩效。

三是对平等民事主体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审计机关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尊重双方意愿,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规范操作、明确权责,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投资审计项目,拓展审计覆盖面,把牢审计质量“生命线”,重点审计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基本建设程序等环节,工程造价采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

五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效运用投资审计结果,对投资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违纪违法、损失浪费等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机制,促进整改落实和追责问责。

六是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坚守审计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审计职权、个人影响谋取私利。抓好廉政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监督,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和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