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审计局促进闲置财政扶贫资金拨付

21.12.2016  18:3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台前县审计局及时对闲置超过两年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清查,发现该县2013年质保金71.50万元和2014年质保金231.373万元未及时拨付。

该局及时对存在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并向县领导汇报。台前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检查小组,对滞留资金进行整改。县财政、扶贫部门积极行动,截止目前,该县2013年滞留的质保金已拨付51.30万元,2014年滞留的质保金已拨付178.373万元。剩余滞留资金将根据《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规定,在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检无质量问题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