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审计局“三举措”提升工程造价审计质量

04.08.2017  16:36

为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近日,洛阳市审计局在对省重点项目洛阳市引黄入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对工程造价审计实行三项举措,以促使工程造价审计能够更加完善、更加可控、更加公正合法。

一是签订委托审计通知单。每年对工程审计配合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配合单位后签订配合审计协议。在具体项目审计时,再签订项目委托审计通知单,以确定项目、被审计单位、配合单位及造价人员具体信息,使项目审计更具体。

二是签订工程对审确认单。即在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在造价对审时,每天已对审的工程量、造价都由对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对账人员共同签订确认,以确定对审过的内容不再反复。

三是实行造价审计跟踪复核制度。对工程造价审计实行全过程跟踪复核,不仅委托配合单位进行审计,更要委托有经验的注册造价师进行跟踪复核。从配合单位出具初稿开始即参与复核,对审确认单定期进行复核签字,对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最终工程造价审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