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审查时限 助推重点项目尽早“落地”

16.11.2017  14:57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简政放权,设定审查时限,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新的要求有何新意?对于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将有哪些帮助?11月14日,记者走访了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以进行解读。

  明确审查时限保障重点项目

  通知指出,市、县级政府是建设用地报件的组织者,负责本辖区内需报省政府批准或转报国务院批准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申报工作。通知明确了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林业等部门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工作中的职责,并明确了各单位审查相关申请的时限。

  通知要求,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具体来讲,就是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统筹解决补充耕地问题,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应在项目占用耕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补充,凡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内有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的,原则上不得跨省辖市易地补充;所在省辖市没有后备资源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易地补充耕地。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介绍,今年米字形高铁项目急需正式申报用地,一些水利、交通、能源项目也急需开工建设,加上百城建设提质项目,我省基础建设类项目用地需求增长强劲,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任务越来越重,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简化报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通知有不少创新之处。比如,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进行了后置。建设项目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在建设单位说明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承诺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前提下,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由原来的先行办理改为批准用地后,供应土地前办理。

  根据新的通知精神,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再进行审查。市县在申报用地时,对地质灾害情况只在审查意见中说明已做评估或不在灾害易发区内即可办理用地手续。

  为节省审批时间,通知要求对林地许可手续实行并联审批。地方国土部门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的同时,林地占用手续由林业部门并联审批,在报送国土资源部或省政府审批前完善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为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省国土资源厅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分段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不再实行将各地申报文件汇总后再整体上报的方式,切实解决了各地互相等靠的现象,提高了建设用地审批效率。

  “这些措施的实行,将明显提高我省重点项目用地手续的报批效率,助推重点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为我省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陈治胜说。(记者 高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