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07.01.2015  13:47

        本招标项目内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乡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内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2.招标编号:内交建-GK2014-053
 二、项目概况
 招标规模:13660平方米
 建设地点:内乡县方山路以北,鹏翔路以东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范围为准
 有效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优良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一标段:内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标段: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注册建造师证书;
 7、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2名安全员证书;
  9、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各一份(类似房建项目业绩)。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本人和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1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内);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套,需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退还,否则拒绝接收报名):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
 2.招标文件发售:标书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领取: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签收手续。
 九、开标
 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乡县人民法院
 地      址:内乡县县衙路88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7-652676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637796750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