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商局在教育实践中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执法工作

27.05.2014  20:02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信阳市工商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将加强消费维权执法工作作为“接地气连民心”的重要渠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执行力,扎实推进消费维权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将消费维权与网络构建相结合,畅通维权渠道。建立“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网络,扎实推进“一会两站”“五进”工程。同时,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建成覆盖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99%以上的“一会两站”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聘请消费维权志愿者300人,实施网格化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凸显“一会两站”在案源发现,教育引导、快速化解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通过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解决机制和消费维权长效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跨地区消费维权。

二是将消费维权与创新机制相结合,实现流程规范。建立“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的运行机制,畅通市局-县(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机制,创新固定、网上、流动工作站“三位一体”的新型维权模式,实施固定的各级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遍布城乡的“一会两站”维权站点与网格责任人日常巡查相结合。从12315指挥中心分流案件中加强“诉转案”指导,打破时空界限,成为了互动式网络政策宣传、办事指南、消费维权、商标咨询、创业咨询等全天候的便民服务窗口。

三是将行政约谈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增强维权效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召开行政约谈会、采取走访群众、发放意见表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根据约谈对象大多是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的特点,将约谈对象列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重点联系单位,要求建立绿色维权通道。根据12315投诉热点数据分析,及时关注消费领域新动向、新特点,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和消费需求变化,实行分期分批分行业组织市区大型连锁企业、建材行业、餐饮服务业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不断提升统计分析和消费警示提示信息质量,指导和提醒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规定进行预防和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四是将维费宣传与打击潜规则相结合,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新《消法》,对新《消法》中新增条款和特点进行解读,积极引导文明消费和依法维权,对企业、商户进行走访约谈,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针对近年来旅游景点、餐饮行业、通讯行业、网络购物及一些格式合同条款中设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或消费陷阱,如捆绑消费、餐具使用费、最低消费及退换时限费用等,在着力进行市场整顿,从严整肃商业潜规则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发动消费维权服务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广泛宣传,普及新的维权知识,多管齐下,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和不良经营行为。

五是将商品监测与案件查办相结合,拓展维权路径。在中原红盾护农行动、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等工作中,以快速检测和集中抽检为带动,对商品质量监测抽样中不合格的重点商品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案件的查办率作为对基层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对监测案件的处理率达到100%。同时,积极与公安、质监、商务、卫生、农业等部门建立了消费维权保护协同工作机制,从打击非法传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护航“保春耕”和“三夏”生产等领域,开展案件流转联办,实现了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