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坚持“五化”提升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水平

07.09.2017  13:42

农村集体聚餐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宝丰县坚持加大投入,合理布局,落实制度,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集体聚餐安全,实现了政府省心、农民放心、经营者开心。

一是布局合理化。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存在的基础设施差,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安全隐患,宝丰县委、县政府将农村集体聚餐纳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统一规划,县政府拿出资金100万元以奖代补,按照便民、就近、安全的原则,带动社会资金4000多万元,投入集体聚餐场所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告别“流动厨房”和大灶台等不安全的聚餐方式。

二是标准统一化。制定《文明卫生乡村集体聚餐示范店和规范点创建实施方案》,对全县82家农村集体聚餐单位建立台账,量化整改措施和时限,细化要求,责任到人,按照环境卫生、文明服务、食品安全三大部分,坚持“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布局、统一记录、统一流程。对符合条件的62家农村集体聚餐单位统一授牌,其中11家优秀单位隆重表彰,授予“乡村集体聚餐示范店”匾牌,并给予1万至2万元的奖励,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推介,对22家达不到标准的予以停业整改,暂停其承办资格。

三是管理协会化。以集体聚餐提供者为主体,吸引热心社会公益人员担任志愿者,成立集体聚餐管理协会。协会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职能,签定自律公约,定期召开会议,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评比打分,设立“红黑榜”向社会公布。对食品主材实行统一采购,既降低了经营者的采购成本,又避免了来源不明的原料流向了餐桌。

四是备案制度化。设立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站,聘请327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月发放补助100元。严格实行集体聚餐报备制,要求5桌以上报协管员备案,6—30桌报乡镇基层所备案,30桌以上报县局备案,由监管人员上门指导监督,做到事前报备,当日验收,事后回访。

五是操作可视化。宝丰县局出资18.6万元,为规范后的62家农村集体聚餐全部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在食品库房、备餐间、粗加工间、操作间、餐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安装高清摄像头,采集视频信息并展示在就餐场所、上传至网络平台及手机客户端,使社会公众、监管部门通过网络和手机可同时、即时查看食品加工过程,发现操作隐患,实现随机查询和非现场监督。(平顶山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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