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县交通运输局渡船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05.03.2015  15:57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财政部74号令)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渡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5〕24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渡船一艘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4、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报名要求:
有意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谈判当天见资格证明原件。
八、报名和谈判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3月12日15:00时(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608651205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0379-68937383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