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兴宜路北侧排污渠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3.05.2014  12:27

一.招标条件   

宜阳县兴宜路北侧排污渠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DZBSG[2014]283。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宜阳县兴宜路北侧排污渠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宜阳县兴宜东路以北至滨河南路之间。

3、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宜阳县兴宜路北侧排污渠综合整治工程,是指将南侧的县城居民区部分约260米进行封闭施工保护环境,主要工程量是对其中约160米两侧渠墙进行混凝土浇铸,对全段260米进行4.5米深浇铸钢筋混凝土柱(规格为Ø800mm),两侧实行柱顶横梁连接(规格为300mm×600mm)渠顶由预制钢筋混凝土顶板封闭,(顶板规格为250mm×1000mm×3500mm)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时所需资料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2、报名时需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附带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报名时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5月13日至2014年0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新区西苑桥南中和花园3栋1门1502室报名。

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06月06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中和国际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洛宜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8878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0152258          0371-67789598                     

2014年  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