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打人理由能再蹩脚点么

30.07.2015  18:48

前晚8时许,河南籍瓜贩李科带着13岁的侄子小亮(化名),在江汉区华安里天桥下占道卖瓜。十余名城管队员赶到执法时,双方发生冲突,孩子被打伤。(7月30日 荆楚网)

对于一个13岁的孩子,城管队员都能下得去手,更是连“事发时不知其年龄”“为保证人身安全才动手”这样的蹩脚理由都能想出来。试想,一个13岁的孩子,难道从外貌上看不出来?而且就算手里拿着一块砖头,10多个城管不能在对这个孩子没有损伤的情况下制服他么?难道这10多个城管队员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病秧子,但其打人时看着并不像病秧子啊。笔者都为这些城管队员想出的这些蹩脚理由脸红了。

政府官员与群众发生纠纷,并上升到肢体冲突的事件不少,虽然冲突在所难免,有些时候官员有些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嘛,人都是有情绪的。但是这些官员却从来没有反省过,在政府干部的位置上,更应该带给群众的是法治意识,而不是像一个浑人一样的挥动拳头解决问题。如果事情都可以靠挥动拳头解决,那么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政府干什么?近年来,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政府部门也响应党中央号召,学习了依法治国的精神,但是为什么依法治国的精神没有融入官员们的日常工作中呢?这就是这些官员没有将自己的位置摆正,还总是一副官老爷的封建做派,认为自己是官,法律只是管理“刁民”用的。这种错误的价值观导致了他们的目中无人,不把自己当成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所以,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加强政府官员的教育培训,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他们拥有正确的工作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带领人民走向富裕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