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坠楼几时休,愿逝者安息

17.08.2015  11:09

8月11日凌晨,合肥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姚卫东,在合肥经开区一工地坠楼身亡。8月11日上午,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多个渠道证实了此事。此事系合肥市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厅级干部非正常死亡事件。7月28日,合肥市政协副主席满铭安自缢身亡,此前曾担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近十年。(8月12日人民网)

近年来,官员坠楼频频发生,不断刷新着大众的眼球。俨然当官已经成了高危行业,大有为官不易,“且行且珍惜”的态势。当然每个官员坠楼的原因都各有不同,但是其产生的结果却是相同的,不仅是社会及其家庭的悲剧,更严重的是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党和国家无不感到心痛和遗憾,但心痛之余,更多的应该是反思,如何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党政领导干部是社会公共资源的掌管者和支配者,对社会发展负有特殊责任。党和国家每培养一个官员尤其是一个领导干部是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的,面对正值黄金年龄理应发光放热,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青春的时候,他们却通过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生命。假使某些官员由于工作压力大或者自身身体的一些原因而身患一些疾病,政府要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无论是通过休养对疾病进行及时的治疗,还是调配到一些相对压力较小、工作环境相对轻松的岗位,这些都体现了对党政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也是对一方的党政系统、对一方的百姓的负责。

此外,在反腐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态势之下,官员坠楼频发也给大众带来了浮想联翩的空间,产生了诸多质疑,长此以往必定会给党和国家带来负面影响,侵蚀政府公信力,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们不排除有些党政干部的坠楼自杀是因为直接涉及腐败、贪污、职务犯罪、违法乱纪等案件或与其有重大牵连。对此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调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任何的违法犯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死亡而一了百了,让背后隐藏的腐败势力得以继续逍遥法外。这是党和国家所不允许的,更是人民群众所不允许的。同时广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心中有红线,手中有戒尺,对权力心存敬畏,从思想的源头上预防腐败。

生命本身是值得尊重的,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官员坠楼频发,我们都期望逝者安息,一路走好。(马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