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借款”千万拿什么偿还?

03.03.2016  11:53

2013年,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成员、专员助理李长林带队检查某上市公司期间,违规要求该公司安排入住五星级酒店,多次接受宴请,并利用职务之便向该公司董事长提出借款1000万元。借款要求被拒绝后,未经请示向该公司发文作出处罚。(新华网>法治>2016年03月02日来源: 新京报)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财政部驻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成员、专员助理李某,多次接受被检查公司的宴请,违规要求安排入住五星级酒店,甚至向公司提出借款1000万元,胃口越来越大,使这名蛀虫利令智昏,一步一步从领导干部走向了监狱。

1000万借款,不是个小数目,如果李某的工资是10万元一年,就要工作100年时间才挣得到。这笔钱,一般的公司肯定难以接受,况且李某没有提供任何抵押物,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该上司公司当然不愿意“拱手捧上”。没有强行“借到”1000万元,李某便恼羞成怒,假公济私发文对公司进行处罚,从而东窗事发。纵观李某的行为,实为由“四风”问题引发的以权谋私行为。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