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实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近日,周口市政府食安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各成员单位要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对照周口市政府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细化明确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督办考核。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周口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通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有效促进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责任奖惩。要严格按照省政府食安委的考核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失分问题。对省食安委考核未出现失分问题的部门,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鼓励各成员单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争取加分项目。对于受到厅级以上领导批示认可、在全省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中获得加分的,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增加系统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加分在3分以上的,市政府将给予物质奖励。对责任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在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中失分的,给予会议批评,作出书面检查;考核分值失分在20%-30%的部门,市政府将对其进行约谈,并进行媒体报道;失分在30%以上的部门,市政府将对其通报批评,计入市“四制”工作考核黑色档案;对出现减分项或否决项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四是狠抓督办落实。建立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定期听取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政府食安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确保圆满完成全市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周口市局)?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