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采纳建议抓整改 出台政策保质量

19.07.2016  17:02

近日,安阳县政府针对市审计局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涉农工程管理不规范,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安阳县土地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包括总则、工程质量标准、保障措施、奖惩办法和附则五大部分,共21条内容。其中,“工程质量标准”部分从土地平整工程用土、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排水渠开挖标准、机井井位布局、桥涵工程规划设计和电力工程用料等6个方面,以“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为建设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保障措施”部分从例会制度、工程监理、施工组织、检查验收、工程拨款和沟通协调等6个方面,对工程建设管理作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

暂行规定》的出台和实施,为提高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高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段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