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工作

16.07.2014  12:04

目前已进入小学招生时期,安阳市教育局近日再次明确要求全市各小学要根据《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小学招生工作。
  
   一是要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居住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据街道、路段、村组等合理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小学的招生范围。要根据《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的规定。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同时,要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积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是要科学确定招生方式。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或进行分班。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招生宣传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配备,并根据审核结果科学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的,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是要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程序。 新学年开始前,学校要及时通知招生片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汇总入学手续办理信息,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或不满计划数的学校,及时进行必要调整。学生入学后,各学校应及时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认真审核。
  
   四是要严格控制教学班额。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划片,合理调剂,在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五是要扎实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要及时摸清随迁子女的基本情况,根据政策合理确定随迁子女的入学范围和条件。同时,要积极扶持符合基本办学条件、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的民办学校,更好地满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六是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要加强对小学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违规招生,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实现阳光招生。不得以特长班、快慢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学校确需举办实验班的,应报经省教育厅批准。禁止任何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同时,要切实规范小学招生和收费行为,坚决抵制说情请托、打招呼、递条子等招收“关系生”、“条子生”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发展氛围。
  
  安阳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推进、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对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安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