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殡葬惠民新政策 基本服务费全免

08.11.2017  01:10
日前,安阳市研究通过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免除市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11月6日,记者采访了市殡葬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就即将实施的新政策进行解读。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全体城乡亡故居民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程。在此之前,我市只针对不享受丧葬补贴的市区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费用进行了免除,此次的惠民殡葬政策施行后,将惠及全市所有逝者家庭及亲属。 市殡葬管理所主任冯书玲告诉记者:“相较于现行的惠民殡葬政策,我们就即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惠民政策作了如下调整:惠及人群由原来不享受丧葬补贴的部分居民,扩大到城区城乡全体户籍居民;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由原来的6项调整为7项,增加了一项;免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790元调整为880元,增加了90元;减免方式由之前的群众先付费再申请报销的方式,完善为基本殡葬服务费在市殡仪馆直接免除,实行‘一站式’结算,简化了操作程序,减少了结算环节。” 《通知》中指出,每具遗体免除以下七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880元:包括(一)遗体接运费200元(市区范围内使用普通接运车辆);(二)平板式火化机火化费280元;(三)抬卸尸费60元;(四)3天遗体停放费150元(普通冰柜冷藏);(五)装捡骨灰费150元;(六)卫生防护费(尸体袋)20元;(七)卫生清扫费20元。办理程序:由丧事承办人持逝者有效死亡证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向市殡仪馆提出火化申请。 即将实施的《通知》在我市2013年1月实施的城乡居民部分享受丧葬补贴的基础上,全面覆盖了我市城区城乡户籍人口,对现行惠民殡葬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通知》中明确,免除对象为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下列亡故人员:(一)户籍属安阳市市区的城乡居民;(二)市城区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三)驻安部队现役军人;(四)与在安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五)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六)无名尸和无主遗体。《通知》中要求,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市殡仪馆在结算时直接免除;属于免除内容以外的费用,不予免除;没有完全使用免除费用内容而结余的费用,不予返还。超此标准和另行选定的延伸服务项目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负担。 “惠民殡葬是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大事,这项惠民政策的出台,能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冯书玲说。   (陈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