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善应镇祥和大道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安阳县善应镇祥和大道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 安县财招标采购(2014)103号(总第259号)
二、招标标的: 安阳县善应镇祥和大道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
采购预算:29万
工期要二十日历天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起止时间: 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投标企业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201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5 、近三年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地灾评估项目业绩证明不少于4项;
6 、谈判单位需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价甲级资质;
7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注意事项: 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5、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查询申请;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标书内。
6、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9月28日下午15:3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 58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单位名义交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发票(查验)到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本单位不收现金)。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3210050208428
开户银行:建行安阳相州支行
十、联系人: 薛伟
联系电话:0372-3721013 0372-3723505
网址: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十一、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