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22.12.2017  08:03

豫安委办〔2017〕7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转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组织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pdf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