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质监局建立安全警示灯动态监管系统强化特设监管
16.08.2014 22:18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固有风险,按从大到小将特种设备分为A、B、C三类,建立“红灯”、“黄灯”、“绿灯”安全警示灯动态监管系统。A类为安全隐患突出、对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必须停止运行的设备,动态监管系统亮“红灯”。对此类设备以执法查处为主,监督其整改。B类为逃避强制年检、对检验出问题拖延整改或对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设备,动态监管系统亮“黄灯”。对此类设备以监督检查为主,提高特设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C类为定期年检、设备运营良好、安全制度健全的设备,动态监管系统亮“绿灯”。对此类设备以特设使用单位自主管理为主,在使用过程中落实特设安全主体责任。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6.08.2014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