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精神扎实开展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07.06.2016  23:0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2015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共排查企业64家,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132条,有效遏制了事故发生。但从整体上看,我省个别地区和单位仍存在基础台账未建立、培训教育未开展、风险辨识不到位、警示标识未设置等问题。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并对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作出了部署。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措施,逐一现场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严格规范管理 。各地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9号令)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9号令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确认有限空间安全条件;明确作业各方职责,严格作业管理和审批,强化常态化巡查检测;配齐安全设备设施,落实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的确认和检查整改工作。

三、强化执法检查 。各地要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9号令)和《通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减少“三违”现象,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2、附件3与专项检查总结,一并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

联 系 人:赵修超

联系电话:0371-6591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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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