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组赴洛阳石化开展对二甲苯生产装置安全专项检查

24.04.2015  07:55

4月16日至17日,根据《关于开展对二甲苯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专项检查组第二组一行7人,由中石化辽阳石化副总经理鲍永忠和国家安监总局三司调研员刘伟带队,对洛阳石化芳烃装置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组分安全、工艺、设备和仪表四个专业组,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核查等手段,对《通知》要求检查的十二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

专家组认为,洛阳石化对二甲苯装置总体管理水平较好,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员工的高度重视,装置开停工严格执行关键节点HSE条件确认,重大风险作业实施以“三位一体”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保证机制,严格落实“一评三案”,严格执行承包商资格“双证”准入和作业双监护要求,严格实行作业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控制作业风险。同时,检查也发现洛阳石化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专业管理、仪表设施、现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16项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和完善。

洛阳石化表示将积极行动,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落实防范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省、市、区安全监管局相关同志全程陪同检查。(监管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