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全监管局集中学习《条例》和《准则》

06.11.2015  08:52

 

11月3日下午,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在管委会7楼会议室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集中学习活动。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活动首先对《条例》和《准则》逐编、逐章、逐条领学,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邓筱琳又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针对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最后,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姚利民强调:一要持续学习。对《条例》和《准则》的学习要常态化,既可以是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也可以是网上学习、撰写心得,努力学习、用心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时刻做到自警、自律、自省,进而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二要规范行为。在许可上,逐步完善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执法上,推行“阳光执法”,做到准备有方案(按照执法计划制作检查表)、进企有告知(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检查有记录(现场检查记录和执法记录仪记录)、事后有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复查意见书)。在自身上,既管好工作8小时之内,又管好业余8小时之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三要推动工作。把《条例》、《准则》学习与正在开展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结合起来,严格履职尽责,严格监管执法,推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力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开发区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