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安全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10.06.2014  09:09

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灵宝市安全监管局结合实际,及时将省、三门峡市及我市领导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转发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采取三项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深化认识,迅速行动。以“安全重于泰山”的强烈政治责任感,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分析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做到当天把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并结合安全大检查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务求使各相关单位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三门峡市及我市关于当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上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防汛和预防灾害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有力地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行动,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单位、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的局面,使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起坚强的思想防线、组织防线、制度防线、技术防线和社会防线,真正把预防工作做到了实处。

二、认真检查,严格整改。着力在全市生产企业强化雨情就是命令的责任意识,层层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各企业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定人定岗定位。并按照我市关于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了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调度和报告制度,坚持把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单位)检查紧密集合起来进行,全面推进,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三、严防死守,确保安全。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重大信息专报制度,进一步加大部门间、政企间的协调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要求各单位、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汛期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及时汇报制度,各责任部门(单位)每天必须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领导必须坚持带班制度,领导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汛期通讯联络畅通。各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落实重点生产领域的各项防台防汛措施,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种救灾物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施救,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同时汛后要严加排查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安全度汛。(灵宝市安全监管局    王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