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监察

14.04.2015  09:12

  为了深入落实2015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6号)要求,2015年4月13日,内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和危化股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监察。

通过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严之当头,铁腕整治,把责任落实到位,把隐患整改到位,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台帐,在监察过程中,凡生产经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从严处理,从重处罚,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内黄县安全监管局  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