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安全监管局 “四个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18.01.2016  11:31

    西工区安全监管局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四个机制,不断规范行政职权运行,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一是建立落实三个清单。建立健全全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业务清单,以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权力运行。 

      二是建立落实服务指南。以行政审批工作为重点,加强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服务运行。 

      三是建立事故事前预防制度。通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培训、全员安全培训和服务企业等活动,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逐步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发挥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作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西工区安全监管局  王 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