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举办依法行政专题法制培训

14.11.2016  20:33

11月10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视频会议,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处鲁春霞处长就《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开展专题培训。在机关的省局领导,局机关、执法总队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二级机构副处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辖市、各县(市、区)领导及干部职工在各分会场参加了培训会。

鲁春霞处长首先介绍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背景。《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要求的“完善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的。

鲁春霞处长从严格是执法的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的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的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的职业素养四个方面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生动详实的案例,对《条例》的部分条款作了详尽的说明。

鲁春霞处长在授课中讲到,严格执法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晰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规范执法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特别是要从三个方面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即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合理运用音像记录方式,严格按照亮证执法、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决定、送达等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回避制度、告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集体讨论制度和法制审核等制度保证公正执法。通过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实现文明执法。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河南省安全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为搞好依法行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和执法责任落实提供了指导和借鉴意义。(法规处)